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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宣传监察法 牢记使命重履职

[2018-06-27] 阅读次数:2037 收藏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


——审批服务中心开展《监察法》学习宣传活动情况

       2018年3月20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,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、全面依法治国掀开了新的篇章。近期以来,中心按照委党组、驻委纪检组要求,通过集中学习、个人自学、宣传专栏、电子屏播放、中心网站等形式,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《监察法》的热潮,使《监察法》在中心职工中入脑入心,落地生根。
       为学习贯彻《监察法》,中心加大了三个方面的学习宣传力度:一是发放学习资料。购买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及监察法释义等学习书籍发放班子成员、各科室、各党小组,要求大家原原本本、原汁原味地学习。二是采用多种形式宣传。中心通过在公共宣传栏张贴《监察法》学习海报,在中心办公楼4楼与9楼的醒目位置悬挂监察法宣传横幅,借助门户网站、QQ、微信进行网络宣传等学习宣传《监察法》,积极引导舆论,为全面贯彻实施《监察法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。三是组织专题学习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,由中心领导带领大家全文逐条逐句学习《监察法》具体条文,并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,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《监察法》精神实质,做到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       党支部书记、主任冉龙彬同志利用中心召开的各种会议,号召大家要精心研读、深刻理解、正确把握《监察法》相关条文的内涵精髓,进一步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认真履职尽责。中心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后也纷纷表示,要自觉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,牢记使命担当,积极履职尽责,争做人民满意的公仆。
       中心高度重视学用结合,在4楼设置了综合咨询室,建立首席咨询代表制度,每天安排业务骨干坐班为群众解难答疑。按照“便民化”服务、“反四风”要求,就近快速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行政审批综合咨询服务,做到“开前门,关后门”。同时利用电子监察手段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力度,切实做到为民办实事,实现监督全覆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