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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董永刚等327名注册建造师重复注册或超龄注册处理意见的公示

[2019-09-03] 阅读次数:1042 收藏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


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》等文件规定,注册建造师不得有重复注册或超龄注册的行为。经核查,董永刚等327名注册建造师存在重复注册、超龄注册等不符合建造师注册条件情形。依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第69条“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”撤销行政许可的规定,我委拟撤销董永刚等327名注册建造师注册,现予以公示,公示截止日期为910 日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或处理意见持有异议,均可在公示期间向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举报或陈述(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9楼,邮编:400014,联系电话:023-63676396)。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,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举报应附详细证明,以便核查。陈述材料如有虚假,将依法处理。

附件1  相同专业重复注册的人员名单
附件2  同一人员重复注册不同单位的人员名单
附件3  超龄注册的人员名单